• 2013-08-07 0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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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國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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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陳宥臻、沈婉玉/台北報導】
 ←昇恒昌總經理吳錫顯也出席公聽會。(張鎧乙攝)

 ←昇恒昌總經理吳錫顯也出席公聽會。(張鎧乙攝)

     出境購買免稅商品,除了付錢外,到底還要過幾關?昨日立法委員盧秀燕針對財政部預告修正的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》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,她指出,管理貨品與服務民眾不同,痛批海關不能為了管理每人1條菸、1瓶酒,卻騷擾2800萬人次的旅客,要求財政部暫緩實施免稅店管理辦法。

     不只登記 還得簽名

     「沒有連線就不要做這個生意,這是遊戲規則。」賦稅署長王亮說,台灣出入境都設有免稅店,一定要電腦連線,進行源頭控管,才能有效管理。到國外免稅商店消費,一樣要刷護照條碼。依據新修正的管理辦法,出入境旅客消費後,店員必需刷護照條碼、鍵入班機號碼,並要求顧客在購物單上簽名。

     盧秀燕認為,新規定不但程序繁瑣,還有侵犯個資的嫌疑,痛批海關「不應把管理的需求,強加在旅客身上」。她舉例,難道為了取締高速公路超速車,就要求收費員登記每輛車的車速,交給警察,這是什麼邏輯?

     流程繁瑣 拖延時間

     立委林德福也認為,海關應做好跟業者的連線,不能為查一、兩個人,而給旅客增加麻煩與困擾。

     免稅業者們表示,預告修正的新規定將旅客購買免稅商品的流程,由「出示」改為「登記」制度,多出登記護照號碼、姓名、航班等手續,不含刷卡簽名,結帳時間就會多出40秒至1分鐘。

     業者指出,入境班機常多達一、二百人擠進免稅商店購物,若1個客人多1分鐘結帳,等於排隊排10個人,排最後的人要多10分鐘的結帳時間。對匆忙的旅客而言,會是購物上的負擔,若客人選擇不買,稅收損失更難估計。

     逼走消費 損失難估

     業者強調,台灣每年大約有1000萬人次到機場免稅商店購物,若台灣制度違反國際潮流,也違反便民的原則,旅客可另外選擇在飛機上買,或是在國外的機場買,對國家稅收和消費者購物便利性將是雙輸局面。

     公聽會 籲暫緩實施

     公聽會最後做成三點決議,第一,要求財政部在1個月內研究改進免稅店設置辦法,並將結果送交財委會;第二,研究改進相關辦法,要確實與其他部會聯繫,不能成為阻礙台灣經濟觀光的絆腳石;第三,請財政部在公聽會意見解決之前,暫緩實施免稅店管理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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